中華石化網訊 3月25日,財政部公布2014年中央財政預算。其中,2014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明確,從2014年起,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在現有基礎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的中央企業稅后利潤的收取比例分為五類執行:第一類為煙草企業,收取比例25%;第二類為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資源型企業,收取比例20%;第三類為鋼鐵、運輸等一般競爭型企業,收取比例15%;第四類為軍工企業等,收取比例10%;第五類為政策性企業,包括中國儲備糧總公司、中國儲備棉總公司,免交當年應交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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