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墨西哥經濟部國際貿易慣例總局函告我駐墨使館經商處,稱墨方已接受國內產業申請,決定對原產自中國和美國的硫酸銨發起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稅號為31022101),并在當日的《官方日報》上發布公告。該立案決議自發布次日起生效。
利害相關方可在23個工作日內提交官方表格答卷和證據,對于已知進、出口商和中國政府,該23個工作日起算時間為在自調查機關寄出立案通知5天后;對于調查機關不掌握其通信地址的其他利益相關方,則應在立案通知在《官方日報》公告后5天起計算。以上兩種情況,到期截止時間均為下午14:00。
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損害分析期為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官方表格答卷遞交截止日期和時間為2014年9月22日14:00。公眾聽證會擬于2015年3月18日10:00舉行。利益相關方遞交抗辯和結論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25日下午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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