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財政部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曝光。根據這份《條例》,在經歷了局部試點后,資源稅改革試點將推向全國,征收產品范圍也將擴大。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副主任郭曉林日前在一次發布會上證實了這一說法,稱《條例》草案已上報國務院。資源稅將按照“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方向,征收范圍在石油天然氣的基礎上擴展到其他能源產品,同時擇機向全國范圍推廣。
資源稅改革勢必會給資源產品的產業鏈帶來影響。
稅率將普遍提高
中國開征資源稅始于1984年。最初征收目標只有煤炭、石油和天然氣,后擴大至鐵礦石資源。1994年以后,資源稅開始實行從量定額征收的辦法。目前大部分資源稅是一個區間稅率,資源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納稅產品的課稅數量和規定的適用稅額標準計算。例如,原油的稅額標準為每噸8~30元,天然氣為每千立方米2~15元,煤炭為每噸0.3~5元,稀土的稅額標準僅為3元/噸(從今年4月開始,輕稀土調整為60元/噸,中重稀土調整為30元/噸)。
我國的資源稅一直被認為征收標準過低。例如石油,每噸資源稅最高也才30元。而國外即使德國、法國這樣低稅率的國家,原油資源稅也為中國的34倍,美國則更高。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長周大地曾對媒體表示:“過去資源稅在分配中發揮的作用很小。低廉的資源價格,使得我國粗放型發展模式一直難以轉變。”
而根據此次曝光的《條例》顯示,未來油氣資源稅稅率將定為5%~10%,從價計征。稀土也會嘗試從價征收模式。而煤炭資源稅征收的力度則較業內預料的要小。未來煤炭資源稅的征收方式不變,資源稅稅率從原先的每噸0.3~5元提升為每噸0.3~8元。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張鵬表示,從目前曝光的內容來看,改革幅度不算太大,是折中方案,未來還有必要繼續推進,比如把之前討論最多的水資源也納入征稅范圍,鐵礦石也可能要改革。
煤炭資源稅微調,有點出乎一些人的意外。對此,業內人士分析,可能是因為今年以來政府為了緩解通脹壓力一直在限制煤價。煤炭在我國能源一次、二次利用中的比重都非常高,而且廣泛用于電廠發電,煤炭資源稅的調整影響會更大,涉及價費稅的很多方面。
試點省區先一步
資源稅改革真正來臨還是在2010年,雖然冠以“試點”二字。
2010年6月1日,我國率先在新疆實施石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原油、天然氣資源稅以其銷售額為計稅依據,實行從價計征,稅率為5%。為了鼓勵一些低品位和難采資源的開采,提高資源回采率,對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氣和三次采油實施減征資源稅的政策。這項改革涉及新疆11個地州市和33個縣市,以及中石油新疆油田、吐哈油田、塔里木油田公司、中石化西北分公司、河南油田新疆分公司等5家油田企業。
一年來,新疆資源稅改革運行結果最明顯的變化就是地方財力明顯增加。根據新疆自治區地方稅務局的統計,由于率先實行資源稅改革,新疆2010年增收資源稅17.7億元。其中,2010年7月至12月,新疆油氣資源稅累計收入同比增452.0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稅局財產行為稅處處長陳躍年介紹,今年新疆油氣資源稅收入延續了大幅增長的好勢頭,1~5月油氣資源稅收入達到21.09億元,同比增長596.04%。改革實施一年來,新疆資源稅共增收35.78億元。
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相關企業能否承受?從新疆方面目前的試點來看,資源稅改革后,石油企業資源稅支出基本上占其利潤總額的5%~7%。因近兩年國際油價暴漲,原油開采利潤較高,這個稅收額度對企業影響不大,試點改革基本上已經可以成功推廣。上述所涉及企業普遍反映,由于原油價格一直在高位運行,資源稅改革對企業的影響是可以承受的。
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能否促進油氣資源的節約開采和使用?據了解,以前,在一些油田開采中,產生的天然氣無法利用。如今,塔里木油田加快資源回收利用,建設的放空天然氣回收站已經達到10個,每天回收放空天然氣100多萬立方米。
新疆資源稅改革試點成功,為改革的平穩推進創造了條件。自2010年12月1日起,資源稅改革試點擴大到內蒙古、甘肅、四川、青海、貴州、寧夏等12個省區。從資源稅收入情況看,今年前4個月,這些省區資源稅均呈現大幅增長態勢,而且稅收額度對企業影響不大。
是否會連鎖提價
一些業內人士認為,我國的資源主要集中在西部,從目前西部的試點情況來看,資源稅向全國推廣應該問題不大。資源稅改革一旦啟動,對于像新疆這樣的西部欠發達而資源富集的地區,正面效應會非常可觀,不僅僅有利于推動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而且有利于加快欠發達地區的發展。“結構性增稅中的資源稅改革,就是通過經濟杠桿,使初級產品更金貴,逼著千千萬萬的制造業廠家更珍惜地使用資源產品。”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說。
大同證券投資顧問張誠分析認為,如果資源稅真正大范圍地從價計征,毫無疑問會大幅提高相關能源的價格。在成本壓力面前,石油企業可能通過提高成品油或者化工原料價格等方式轉嫁成本。因此相關的石油化工加工企業恐將面臨成本轉嫁的價格壓力,成本將隨之提升。
據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一位負責人透露,資源稅改革在新疆試點之后,中石油新增稅收約55億元,中石化新增稅收約15億元。如果資源稅改革進一步擴大到全國,將對國內石油和石化行業帶來巨大影響。
賈康也表示,稅率提高預計將給石化企業帶來負面影響,但這些企業會向中下游傳導,最終可能引發提價。若按100美元/桶銷售額、5%稅率算,中石油和中海油所有油田就可能被征收300億元左右的資源稅。若是稅率翻倍,收取總量或在600億元左右,規模相當大。這些增加的成本,恐怕都要由下游承擔。
據了解,煤炭在我國使用的能源中占比將近70%。如果此次資源稅改革真將煤炭納入進來,將是改革中非常重要的一步。
大通證券煤炭行業研究員陳文倩對媒體表示:“如果煤炭改為從價計征,那么原來因煤炭價格上漲帶來的利潤增量部分,就有可能被減弱,煤炭企業利潤或下滑一至兩成。”
張誠則認為,雖然煤炭企業也面臨著征收資源稅后的成本壓力,但煤炭企業由于近年來的價格上漲,加之更為靈活的定價機制,其成本轉嫁能力更強一些。因此煤炭企業自身受沖擊可能性較小,但下游公司可能將受到沖擊。首當其沖的是用煤大戶發電企業,尤其是火電企業,其次是鋼鐵冶煉企業,煤化工企業也會受到一定影響。
此外,業界還預測,資源稅改革將利好新能源企業的發展。資源稅改革會直接減少傳統的、不可再生能源的開采,相應會增加對無污染的新型能源的需求,從而從數量的優勢上為新能源企業帶來利潤點。而且,傳統能源的價格上漲,勢必也會刺激新型能源的價格產生相應的上浮,也就從價格上帶來新的利潤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