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石油和化工網訊 近日,湖北省政府出臺相關意見,提出將目前尚未設置礦業權的磷礦區及成礦遠景區劃為省級磷礦規劃區,并要求從今年起,除省級地勘基金項目外,暫停磷礦規劃區內所有礦種探礦權采礦權審批,以求推進磷化工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
意見指出,將逐步重組和關閉生產能力在15萬噸/年以下的磷礦企業;并將磷礦列為湖北重要礦種,“十二五”期間,省國土部門可依法有償收回商業性投資的磷礦探礦權;支持精細磷化工產品開發,禁止新上低濃度磷肥項目和單純生產黃磷的項目。
此外,湖北省政府還專門出臺《湖北省磷礦資源規劃》,旨在通過對磷礦資源及生產要素重組來推進礦山與下游加工企業雙向參股,從而形成采選加工聯合產業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