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寧夏民用液化石油氣市場價格秩序,杜絕高價倒賣和缺斤少兩行為,保障消費者利益,自治區物價局、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日前就規范寧夏民用液化石油氣價格及計量管理等出臺相關規定。
根據規定,中國石油寧夏煉化公司要按照90號高標準清潔汽油與液化氣1∶0.83至0.92的比價關系確定出廠價格,不得擅自提高。為了相對穩定液化石油氣零售市場價格,對民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實行進銷差率控制,進銷差率控制在16%以內,并將過去按瓶定價的辦法改為按公斤定價。消費者可以要求現場稱量,之后依照實際含量交費。
按照規定,民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授權各市縣人民政府制定。民用零售液化石油氣瓶裝凈含量全區實行統一標準:每瓶液化石油氣凈含量12.5公斤,從安全角度考慮,允許正偏差2.5公斤(即最滿允許裝15公斤)。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每瓶氣允許短缺量為15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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