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石油化工研究院與蘭州石化公司簽署全面技術合作框架協議。
為從總體上提升中國石油科技創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產業化,石化院與蘭州石化本著“優勢互補、互利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決定在科研開發和技術服務方面開展廣泛、深入、密切的合作。
按照協議要求,石化院和蘭州石化將圍繞中國石油煉化業務,發揮各自優勢,優先選擇對方為合作伙伴。積極申請和共同承擔國家與中國石油重大科技攻關項目,形成從技術原創到工程化、產業化、市場化的完整體系。
在生產技術攻關與技術服務領域,石化院研發的先進適用技術將優先在蘭州石化實現轉化,蘭州石化提供相應的條件支持。蘭州石化在不影響生產的條件下,對石化院開發的“三劑”優先安排工業試驗,并在同質前提下優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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