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起,我省對從國Ⅳ標準升級為國Ⅴ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實行優質加價。為保障車用汽、柴油質量升級實行優質加價政策的順利實施,保持成品油市場價格的穩定,維護消費者的合法價格權益,根據《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車用汽、柴油質量升級實行優質加價的通知》(贛發改商價〔2016〕1370號)精神,12月1日,省發改委物價局副局長饒偉明帶領商價處和省價格監督檢查局的同志對南昌市成品油市場價格開展了巡查。抽查了部分中石化、中石油和社會民營加油站。
從抽查的總體情況來看,車用汽、柴油零售市場較為平穩。抽查的加油站均做到了明碼標價,各品種車用汽、柴油的銷售價格仍按國Ⅳ標準價格在執行,包括已完成油品置換及貼標的加油站。
巡查過程中,我委向成品油經營企業進行了提醒告誡,要求其必需嚴格執行我省關于油品質量升級優質加價的價格政策,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成品油經營企業可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切實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對銷售車用汽、柴油,應設置明顯的國Ⅴ、國Ⅳ油品標識。不是國Ⅴ標準的車用汽、柴油,不得實行優質加價。
近期,我委價檢局已下發了《關于加強對車用汽、柴油質量升級實行優質加價市場價格監管的通知》(贛價檢局字〔2016〕33號),要求我省各級價格監督檢查部門對成品油市場進行專項檢查,嚴厲查處虛假標示油品質量標準、變相提高油品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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