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國家能源局印發《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管理辦法》,其中能源創新平臺的認定技術領域主要包括:先進可再生能源技術;智能電網技術以及儲能、氫能等前瞻性、顛覆性技術等。文件鼓勵能源領域優勢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建立創新聯合體,共同申報建設能源創新平臺。
以下是政策原文: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能發科技〔2020〕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有關能源企業,有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國家能源研發中心、國家能源重點實驗室,相關行業協會:
為進一步加強對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的管理與考核,結合國家科技體制改革新要求及能源科技發展新形勢,國家能源局對《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管理辦法》(國能科技〔2010〕198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管理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0年9月2日
附件:《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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