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本,征求意見稿)
第一類 限制類
1.1000萬噸/年以下常減壓、150萬噸/年以下催化裂化、100萬噸/年以下連續重整(含芳烴抽提)、150萬噸/年以下加氫裂化生產裝置,敞開式延遲焦化工藝。
2.100萬噸/年以下石腦油裂解制乙烯、20萬噸/年以下丙烯腈、100萬噸/年以下精對苯二甲酸、20萬噸/年以下乙二醇、20萬噸/年以下苯乙烯(干氣制乙苯工藝除外)、10萬噸/年以下己內酰胺、乙烯法醋酸、30萬噸/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天然氣制甲醇、100萬噸/年以下煤制甲醇生產裝置,丙酮氰醇法甲基丙烯酸甲酯(利用丙烯腈副產氫氰酸除外)、糧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環氧丙烷和氯醇法環氧氯丙烷生產裝置,300噸/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產裝置。
3.10萬噸/年以下聚丙烯、20萬噸/年以下聚乙烯、起始規模小于30萬噸/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10萬噸/年以下聚苯乙烯、20萬噸/年以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10萬噸/年以下普通合成膠乳-羧基丁苯膠(含丁苯膠乳)生產裝置,5萬噸/年以下丁腈膠乳裝置,氯丁橡膠類、丁苯熱塑性橡膠類、聚氨酯類和聚丙烯酸酯類中溶劑型通用膠粘劑生產裝置。
4.30萬噸/年以下硫磺制酸(單項金屬離子≤100ppb 的電子級硫酸除外)、硫鐵礦制酸、常壓法及綜合法硝酸、氫氧化鉀生產裝置。
5.純堿(井下循環制堿除外)、燒堿(40%以上采用工業廢鹽的離子膜燒堿裝置除外)、黃磷、磷銨、三聚磷酸鈉、六偏磷酸鈉、三氯化磷、五硫化二磷、磷酸氫鈣、碳酸鈣(顆粒度100納米及以下除外)、無水硫酸鈉(鹽業聯產及副產除外)、碳酸鋇、硫酸鋇、氫氧化鋇、氯化鋇、硝酸鋇、碳酸鍶、白炭黑(氣相法及二氧化碳酸化工藝除外)、氯化膽堿生產裝置(本條目中不新增產能的搬遷項目除外)。
6.氰化鈉,單線產能5000噸/年以下碳酸鋰、氫氧化鋰(回收利用除外),少鈣焙燒工藝重鉻酸鈉,干法氟化鋁、中低分子比冰晶石生產裝置。
7.以石油、天然氣為原料的氮肥,采用固定層間歇氣化技術合成氨,銅洗法氨合成原料氣凈化工藝。
8.硫酸法鈦白粉(聯產法工藝除外)、鉛鉻黃、3萬噸/年以下氧化鐵系顏料、溶劑型涂料(鼓勵類的涂料品種和生產工藝除外)、以煤焦油、重質苯為主要溶劑的瀝青防腐涂料、含異氰脲酸三縮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密閉生產裝置除外)、VOCs含量超75%的硝基纖維素涂料生產裝置。
9.非新型功能性、環境友好型的染料、顏料、印染助劑及中間體生產裝置。
10.氟化氫(HF,企業下游深加工產品配套自用、電子級及濕法磷酸配套除外)生產裝置,初始規模小于20萬噸/年、單套規模小于10萬噸/年的甲基氯硅烷單體生產裝置,10萬噸/年以下(有機硅配套除外)和10萬噸/年及以上、沒有副產四氯化碳配套處置設施的甲烷氯化物生產裝置,沒有副產三氟甲烷配套處置設施的二氟一氯甲烷生產裝置,可接受用途的六氟化硫(SF6,高純級除外)生產裝置,用作制冷劑、發泡劑等受控用途的二氟甲烷(HFC-32)、1,1,1,2-四氟乙烷(HFC-134a)、五氟乙烷(HFC-125)、1,1,1-三氟乙烷(HFC-143a)、1,1,1,3,3-五氟丙烷(HFC-245fa)生產裝置(不含副產設施)。
11.斜交輪胎和力車胎(含手推車胎),錦綸簾線,5萬噸/年以下鋼絲簾線,再生膠(常壓連續環保型脫硫工藝除外),橡膠塑解劑五氯硫酚,橡膠促進劑一硫化四甲基秋蘭姆(TMTM)、二硫化四甲基秋蘭姆(TMTD)、二苯胍(DPG)生產裝置。
12.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或農產品質量安全影響大的農藥原藥〔包括氧樂果、特丁磷、殺撲磷、溴甲烷、滅多威、涕滅威、克百威、敵鼠鈉、敵鼠酮、殺鼠靈、殺鼠醚、溴敵隆、溴鼠靈、肉毒素、殺蟲雙、磷化鋁,有機氯類、有機錫類殺蟲劑,福美類殺菌劑,復硝酚鈉(鉀)、甲磺隆、五氯酚(鈉)、內吸磷、樂果、氟蟲腈、丁硫克百威、氟苯蟲酰胺、氰戊菊酯、乙酰甲胺磷、多菌靈、丁酰肼等〕生產裝置。
13.草甘膦、毒死蜱、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維菌素、吡蟲啉、乙草胺、甲草胺、2,4-滴、啶蟲脒、噻蟲嗪、莠去津、丁草胺、二甲四氯、莠滅凈、麥草畏、敵草快、草銨膦、烯草酮、代森錳鋅、敵百蟲、三唑醇、丙環唑、異菌脲、多效唑、石硫合劑生產裝置。
14.安全風險、環境風險無有效控制措施的農藥、醫藥中間體生產裝置。
15.新增光氣生產點。
16.新增農藥原藥(化學合成類)生產企業(原藥用于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新品種、新劑型及生物農藥開發與生產的除外)。
注:屬于限制類的新建項目,禁止投資。屬于限制類的現有生產能力,允許企業在一定期限內采取措施改造升級。
第二類 淘汰類
(一)落后生產工藝裝備
1.200萬噸/年及以下常減壓裝置(符合有關條件的除外),采用明火高溫加熱方式生產油品的釜式蒸餾裝置,廢舊橡膠和塑料土法煉油工藝,焦油間歇法生產瀝青,2.5 萬噸/年及以下的單套粗(輕)苯精制裝置,5萬噸/年及以下的單套煤焦油加工裝置。
2.乙炔法(聚)氯乙烯,10萬噸/年以下磷銨(工業級除外)(2025年12月31日),10萬噸/年以下的硫鐵礦制酸和硫磺制酸,平爐氧化法高錳酸鉀,隔膜法燒堿生產裝置(作為廢鹽綜合利用的可以保留),平爐法和大鍋蒸發法硫化堿生產工藝,芒硝法硅酸鈉(泡花堿)生產工藝,間歇焦炭法二硫化碳工藝。
3.氯醇法環氧丙烷和環氧氯丙烷鈣法皂化工藝(2025年12月31日,每噸產品的新鮮水用量不超過15噸且廢渣產生量不超過100千克的除外),單臺產能5000噸/年以下和不符合準入條件的黃磷生產裝置,有鈣焙燒鉻化合物生產裝置,單線產能3000噸/年以下普通級硫酸鋇、氫氧化鋇、氯化鋇、硝酸鋇生產裝置,產能1萬噸/年以下氯酸鈉生產裝置,電石爐,高汞催化劑(氯化汞含量6.5%以上)生產裝置,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甲醇鈉、甲醇鉀、乙醇鈉、乙醇鉀、聚氨酯、乙醛、燒堿、生物殺蟲劑和局部抗菌劑生產裝置,氨鈉法及氰熔體氰化鈉生產工藝。
4.單線產能1萬噸/年以下三聚磷酸鈉、0.5萬噸/年以下六偏磷酸鈉、0.5萬噸/年以下三氯化磷、3萬噸/年以下飼料磷酸氫鈣、5000噸/年以下工藝技術落后和污染嚴重的氫氟酸、濕法氟化鋁及敞開式結晶氟鹽生產裝置。
5.單線產能0.3萬噸/年以下氰化鈉(100%氰化鈉)、1萬噸/年以下氫氧化鉀、1.5萬噸/年以下普通級白炭黑、2萬噸/年以下普通級碳酸鈣、10萬噸/年以下普通級無水硫酸鈉(鹽業聯產及副產除外)、0.3萬噸/年以下碳酸鋰和氫氧化鋰(廢舊鋰電池進行回收利用除外)、2萬噸/年以下普通級碳酸鋇、1.5萬噸/年以下普通級碳酸鍶生產裝置。
6.半水煤氣氨水液相脫硫、天然氣常壓間歇轉化工藝制合成氨、一氧化碳常壓變換及全中溫變換(高溫變換)工藝、沒有配套硫磺回收裝置的濕法脫硫工藝,沒有配套建設吹風氣余熱回收、造氣爐渣綜合利用裝置的固定層間歇式煤氣化裝置,沒有配套工藝冷凝液水解解析裝置的尿素生產設施,高溫煤氣洗滌水在開式冷卻塔中與空氣直接接觸冷卻工藝技術。
7.用火直接加熱的涂料用樹脂、四氯化碳溶劑法制取氯化橡膠生產工藝,100噸/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產裝置,鹽酸酸解法皂素生產工藝及污染物排放不能達標的皂素生產裝置,鐵粉還原法工藝〔4,4-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DSD酸)、2-氨基-4-甲基-5-氯苯磺酸(CLT酸)、1-氨基-8-萘酚-3,6-二磺酸(H酸)三種產品暫緩執行〕。
8.50萬條/年及以下的斜交輪胎和以天然棉簾子布為骨架的輪胎、干法造粒炭黑(特種炭黑和半補強炭黑除外)、3億只/年以下的天然膠乳安全套,橡膠硫化促進劑N-氧聯二(1,2-亞乙基)-2-苯并噻唑次磺酰胺(NOBS)和橡膠防老劑D生產裝置
9.用于制冷、發泡、清洗等受控用途的氯氟烴(CFCs)、含氫氯氟烴(HCFCs,作為下游化工產品原料的除外),用于清洗的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主產四氯化碳(CTC)、以四氯化碳(CTC)為加工助劑的所有產品,以PFOA為加工助劑的含氟聚合物生產工藝,含滴滴涕的涂料生產裝置(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10.敞開式無廢氣收集、回收、凈化設施的膠粘劑、涂料、油墨生產裝置。
11.鈉法百草枯生產工藝,敵百蟲堿法敵敵畏生產工藝,小包裝(1公斤及以下)農藥產品手工包(灌)裝工藝及設備,雷蒙機法生產農藥粉劑,以六氯苯為原料生產五氯酚(鈉)裝置。
(二)落后產品
1.改性淀粉、改性纖維、多彩內墻(樹脂以硝化纖維素為主,溶劑以甲苯、二甲苯等苯類溶劑為主的O/W型涂料)、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外墻、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聚乙烯醇及其縮醛類內外墻(106、107涂料等)、聚醋酸乙烯乳液類(含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乳液)外墻涂料。
2.有害物質含量超標準的內墻、溶劑型木器、玩具、汽車、外墻涂料,含雙對氯苯基三氯乙烷、三丁基錫、全氟辛酸及其鹽類、全氟辛烷磺酸、紅丹等有害物質的涂料。
3.在還原條件下會裂解產生24種有害芳香胺的偶氮染料(非紡織品用的領域暫緩)、九種致癌性染料(用于與人體不直接接觸的領域暫緩)。
4.含苯類、苯酚、苯甲醛和二(三)氯甲烷的脫漆劑,立德粉,聚氯乙烯建筑防水接縫材料(焦油型),107膠(聚乙烯醇縮甲醛膠黏劑),瘦肉精,多氯聯苯(變壓器油)。
5.軟邊結構自行車胎,以棉簾線為骨架材料的普通輸送帶和以尼龍簾線為骨架材料的普通V帶,輪胎、自行車胎、摩托車胎手工刻花硫化模具。
6.高毒農藥產品:六六六、二溴乙烷、丁酰肼、敵枯雙、除草醚、殺蟲脒、毒鼠強、氟乙酰胺、氟乙酸鈉、二溴氯丙烷、治螟磷(蘇化203)、磷胺、甘氟、毒鼠硅、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硫環磷(乙基硫環磷)、福美胂、福美甲胂及所有砷制劑、汞制劑、鉛制劑、草甘膦含量在30%以下的水劑,甲基硫環磷、磷化鈣、磷化鋅、苯線磷、地蟲硫磷、磷化鎂、硫線磷、蠅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化苦、三氯殺螨醇、威菌磷、內吸磷、氯唑磷、氯磺隆、甲拌磷、2,4-滴丁酯、甲基異柳磷、水胺硫磷、滅線磷、壬基酚(農藥助劑)、胺苯磺隆。
7.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的產品:氯丹、七氯、溴甲烷、滴滴涕、六氯苯、滅蟻靈、林丹、毒殺芬、艾氏劑、狄氏劑、異狄氏劑、硫丹、氟蟲胺、十氯酮、α-六氯環己烷、β-六氯環己烷、六氯丁二烯、多氯聯苯、五氯苯、六溴聯苯、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六溴環十二烷、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和全氟辛基磺酰氟、全氟己基磺酸(PFHxS)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全氟辛酸(PFOA)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十溴二苯醚、短鏈氯化石蠟、五氯苯酚及其鹽類和酯類、多氯萘(豁免用途為限制類)。
注:淘汰類項目,禁止投資。淘汰類生產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須立即淘汰或按規定限期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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