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4日介紹,日前在京召開全國物價局長會議提出盡快研究制定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的界定標準和處理辦法;重點查處操縱市場價格、壟斷貨源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嚴重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議指出,今年以來,中國粳米、玉米等糧食品種,大蒜、蔬菜、綠豆等農副產品,以及三七等中藥材價格上漲較多,既受西南地區旱情、中東部地區持續低溫等不利天氣影響,也與極少數經營者捏造散布不實信息、惡意囤積、哄抬價格密切相關。
會議強調,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把握重要商品價格變動的規律,完善價格信息系統,掌握生產量、交易量、生產成本、流通環節加價、政府儲備、資金流向、庫存變動等具體情況,發現異常情況要迅速查明,及時上報,堅決預防和制止“游資”投機炒作。
會議要求各地認真研究完善糧食、豬肉、食糖、棉花價格調控辦法,積極采取信息引導、扶持生產、產銷銜接、儲備吞吐、組織調運、促進流通,以及必要的臨時價格干預等手段,切實保障供應,穩定價格;積極運用價格調節基金,支持價格監測、信息發布、建設副食品生產基地和市場體系,向城鄉低收入群體發放臨時價格補貼。
會議還要求,各地及時主動發布商品生產、供應、需求、價格變動的真實信息,澄清不實傳言,制止虛假消息傳播;通過媒體發布價格主管部門打擊價格違法行為的工作進展,公開曝光一批重大價格違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