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等部門了解到,為了促進煤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十二五”期間內蒙古將在鞏固煤炭資源整合、煤礦整頓關閉成果的基礎上,加快推進煤炭企業兼并重組,著力構建和發展大型煤炭產業集團。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制訂的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工作方案,“十二五”期間,內蒙古將重點鼓勵和支持地方煤炭生產企業以股份制為主要方式,通過并購、轉讓、聯合、控股等形式開展兼并重組。凡是重組后新形成的企業,必須實現資源、資本、生產、安全、經營、組織等方面的高度統一。
其中,以引進項目方式配置煤炭資源的煤炭生產企業,在參與兼并重組時,項目和資源將一并參與兼并重組。同時,原煤年產能在500萬噸以上的企業,以及擁有至少一處單井規模在120萬噸以上井工礦或者單礦產能在300萬噸及以上露天礦,且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及以上級別安全生產事故、資產優良的煤炭生產企業,可優先作為兼并主體。此外,也還鼓勵自治區內有條件的大型國有企業參與兼并重組。
內蒙古計劃通過以上措施,到2013年底將地方煤炭生產企業的數量控制在80到100戶。到“十二五”末,內蒙古計劃將原煤的年產量控制在10億噸,計劃使120萬噸以上的井工礦、300萬噸及以上的露天礦產能占到總產能的70%,并實現煤炭企業全部采用機械化開采、安全水平繼續保持全國領先的目標。
內蒙古煤炭資源豐富,目前是我國最大的煤炭生產基地。據統計,2005年到2010年,內蒙古的煤礦數量已由1378處減少到了551處,煤礦平均單井產能由不足14萬噸提高到140萬噸,資源回收率由不足20%提高到了60%,原煤產量由2.6億噸增至7.87億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