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網消息:(記者宋鵬 通訊員田華英 江池)11月26日,新疆油田采油二廠作業二區女工王素平開始享受14天的帶薪年休假。她說:“去年一家人去了內地旅游,今年準備在家好好休息。”
她今年35歲,已是第10次享用帶薪年休假。而帶薪年休假制度,在克拉瑪依企事業單位中已推行15年。這一制度已惠及職工12萬人,占到全市總就業人口的90%以上。克拉瑪依市總工會法律部部長楊志奎說:“保障員工休息權是國家以人為本,政府以民為本,企業以職工為本的具體體現。”他日常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協助監督帶薪年休假履行情況。
克拉瑪依市帶薪年休假制度始于1992年。當時,新疆石油管理局依據國務院1991年下發的《關于企業職工實行休假的通知》精神,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了職工休假制度:連續工齡滿5年不滿15年的,每年休假10天,滿15年及以上每年休假14天,高溫、高空及有毒害崗位滿5年及以上每年休假21天,不包括法定節假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雖經重組改制,新疆局被拆分為多家企事業單位,但“休假”制度仍在執行。2002年,各企事業單位在與工會組織簽訂集體勞動合同時,工會提出將“休假”規范化、制度化,于是,雙方共同制定了《帶薪年休假暫行規定》,使帶薪年休假有了實施細則和落實措施。
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實行,并沒有影響企事業單位的生產和工作,克拉瑪依市國內生產總值從2002年的169.4億元增長至2006年的47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