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全國工商聯新能源商會秘書長曾少軍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這一投資基金將成為新能源企業直接融資的重要手段,是一種重要的中長期投資工具。投資基金將主要對未上市新能源企業實行股權投資,并提供經營管理服務,其著力點包括中小新能源企業、新能源產業的薄弱環節,乃至新能源產業的規模化發展、商會自身造血機能和可持續發展。
在2007年1月12日召開的全國工商聯新能源商會例行理事會上,《關于設立“中國新能源產業投資基金”的倡議書》草擬完成。該倡議書獲得廣泛認可,僅新能源商會理事單位企業就有超過10億元的資金意向,未來的基金規模更有望超過100億。
據悉,產業投資基金是一種借鑒西方發達市場經濟規范的“創業投資基金”運作形式,通過發行基金受益券募集資金,交由專業人士組成的投資管理機構操作,基金資產分散投資于不同的實業項目,投資收益按資分成的投融資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加快發展直接融資”一節中明確提出:“發展創業投資,做好產業投資基金試點工作。”
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在日前發布的一份調研報告中也指出,我國能源產業基金的試點工作應該提到國家金融體制改革和投資體制改革的議事日程上來了。國家有關方面應該盡快對能源基金的試點工作有一個明確的說法。從國家整體利益出發,從能源工業實現既快又好發展考慮,能源產業投資基金試點需要整體考慮、統籌安排、先易后難、逐步推進,各個方面的積極性需要加以引導和協調;從改革方向看,能源產業投資基金將為我國能源工業發展開辟新的投資資金的來源;從發展前景看,能源產業投資基金應該成為支持我國能源工業發展的重要手段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