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己內酰胺反傾銷終裁后的第3個月——2012年1月,己內酰胺進口6.49萬噸,較上月減少0.43萬噸,較去年同期增加1.1萬噸。
專家認為:“反傾銷措施只是針對從歐盟和美國進口的己內酰胺,而且稅率較低,對己內酰胺整體進口影響不大。”
數據顯示,在我國進口的己內酰胺中,來自俄羅斯和日本的進口量增長較快。2009年,我國從俄羅斯和日本分別進口己內酰胺11.6萬噸和3.6萬噸,分別占進口總量的19.21%和10.36%;2010年,從俄羅斯和日本進口的己內酰胺增至12.9萬噸和9.5萬噸,占進口總量的19.46%和15.04%;2011年1~10月,從這兩個國家進口的己內酰胺分別占進口總量的21.33%和16.67%。
我國曾在2003年6月~2008年6月,對自日本、比利時、德國、荷蘭和俄羅斯進口的己內酰胺征收5%~28%的反傾銷稅。
2010年4月23日,商務部對原產于歐盟和美國的進口己內酰胺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1年1月24日,商務部發布初裁公告,明確在調查期內,原產于歐盟和美國的進口己內酰胺存在傾銷行為,我國己內酰胺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因此征收4.3%~25.5%的保證金。
2011年10月18日,商務部發布了終裁公告,自2011年10月22日起,對原產于歐盟和美國的進口己內酰胺征收2.2%~25.5%的反傾銷稅,期限5年。
“終裁的反傾銷稅率比起初裁保證金率有較大幅度的降低,這體現了商務部考慮了國內己內酰胺行業和尼龍6產業鏈的發展要求。”專家說。己內酰胺主要用于生產尼龍6切片,并進一步用于制作成尼龍6纖維和尼龍6工程塑料等,廣泛應用在毛紡、針織、機織、漁業、輪胎、工程塑料、薄膜以及復合材料等領域。
近年來,我國尼龍6纖維和尼龍6工程塑料發展很快,我國己內酰胺產量從2007年的30.2萬噸增加到2010年的48.8萬噸,增幅在50%以上,但仍不能滿足國內下游的需求,仍需大量進口。
巴陵石化和恒逸的合資企業20萬噸/年己內酰胺裝置將于2012年投產;巴陵石化擴產10萬噸/年裝置也已經動工,計劃在廣東和福建再建兩套新裝置,并且擴產其位于岳陽的裝置。這些項目都采用中國石化自主知識產權環己酮氨肟化法。預計到2015年,巴陵石化己內酰胺產能達到100萬噸。此外,南京帝斯曼的20萬噸/年己內酰胺裝置的新建項目也已經開工,預計2013年投產。
以上新建項目的公司都擁有先進技術和多年生產經驗,這些項目投產后將有效補充國內己內酰胺的缺口。
總的來講,此次反傾銷措施對國內己內酰胺整體進口影響不大,但也對我國己內酰胺及其相關產業的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擁有先進的生產技術才是促進行業發展的根本動力,企業應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產品附加值,只有這樣,才能使我國己內酰胺—尼龍產品鏈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力。